雷霆执行助力复工复产,疫情下晋中中院执行面面观
执结168件案件
查封93套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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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成果
用数据说话
疫情期间
全晋中市法院执行脚步从线下转移到线上
将网络查控系统发挥到极致
3月23日,晋中市某公司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“抗击疫情展风采,全心为民有担当”的锦旗,对晋中中院执行局在疫期防控期间积极履行司法职责,将仲裁裁决书上的胜诉权益兑现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,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了感谢。该公司代理人表示,疫情期间晋中中院执行局积极高效执行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举措,不仅为公司缓解了疫情带来的困境,也增强了企业复工复产的信心。
案情概述
该公司系一家从事环保业务的高科技民营企业,2016年10月该公司与灵石县某矿业公司签订合同,约定由该公司负责锅炉脱硫除尘设备的采购、安装、调试,灵石县某矿业公司支付货款89万余元。合同签订后,该公司严格依据合同履行了合同义务,对方却迟迟未支付货款。后该公司向晋中仲裁委会申请仲裁,晋中仲裁委员会裁决,由灵石县某矿业公司对其支付相应货款及利息。但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。受疫情影响,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,不得以于3月2日向晋中中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雷霆执行 助力复工复产
该案承办法官赵保军接手案件后,依法开展线上“总对总”、“点对点”网络查控,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款项。了解到申请人受疫情影响较大、经营处于困境这一情况后,承办人第一时间扣划了该笔款,并将90多万元的执行款发到了该公司账上,及时帮助公司缓解了困境。该公司现已复工复产。
疫情无情 执行有爱
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,对执行工作造成了不小影响,现场执行受限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连续性。但是群众合法权益所受侵害不会因疫情的到来而停止,执行工作也不会因为疫情而停止。
疫情期间,根据晋中中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和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要求,晋中中院执行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创新工作方式,充分发掘执行信息化系统的潜力,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,全力推进执行进程 ,协力完成执行任务,做到服务大局和公正司法两促进,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。
晋中中院对执行案件全部进行梳理,充分利用“总对总”、“点对点”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优势,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、冻结、扣划,尽量减少线下查控。对无法通过线上办理的辖区外执行事项,则一律通过网络事项委托办理,疫情期间,对外事项委托共10件,既确保了执行工作有序进行,也降低了与外界的接触风险,确保做到始终把防疫安全放在首位。截至目前,疫情期间全晋中市两级法院查封房屋93套,土地2宗、车辆36台、股权4笔、采矿权1处,厂房设备若干。其中仅晋中中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银行存款7705余万元,划拨存款3800万元。
执行干警灵活运用移动执行APP、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通讯工具,与当事人保持沟通联系,充分了解他们的执行诉求。对确需约见当事人的,充分做好防护措施,面对面开展工作,做到充分沟通、及时回应、及时办理,在面对面的释法明理,促成了执行案件和解。即使因疫情影响案件尚妥善执结,也有效避免了当事人抵触情绪的激化。
(移动执行APP)
加强业务指导
晋中中院充分利用执行指挥平台加强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。疫情期间,晋中中院执行局先后召开三次局长办公会议和案件分析会,与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视频连线,就疫情期间的执行工作和2020年执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针对榆社法院请示的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三件案件、祁县法院请示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会商研究,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思路。
(中院执行局对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)
疫情期间,外出执行干警的身影减少,但执行的脚步从未停止。现代化手段的加持、网络查控平台的应用、为法治选择逆行的法院人,没有让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暂停。春已至,法治前行脚步更加铿锵有力。
编辑:任路
来源:晋中中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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